拼音fǎ cáo
注音ㄈㄚˇ ㄘㄠˊ
⒈ 汉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
⒉ 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
⒈ 汉 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
引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:“法曹主邮驛科程事。”
⒉ 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
引《梁书·谢朏传》:“﹝ 谢朏 ﹞起家抚军法曹行参军,迁太子舍人,以父忧去职。”
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:“法曹司法参军事,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赃贿没入。”
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抚字长民·法曹》:“汉 公府掾史有贼曹掾,主刑法曹之任也。歷代皆有,或为法曹。 隋 以后与功曹同。”
《再生缘》第二六回:“你如感念宽饶德,到后来,须要公言在法曹。”
⒈ 职官名。掌理邮驿科程事宜。
引《续汉书志·第二十四·百官志一》:「法曹主邮驿科程事,尉曹主卒徒转运事。」
⒉ 职官名。掌刑法诉讼。唐宋的制度在府称法曹参军事,在州称法曹司法参军事;在县称司法。一指掌司法的官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