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有关法的成语
有关法的成语
※ 因篇幅关系,有关法的成语只列出前60个
成语 | 解释 | 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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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文乱法 | 文:指儒家的经典。引用儒家的经典,非议国家法令。 |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 |
逍遥法外 | 不受拘束。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;仍然自由自在。 | 南朝 梁 萧统《梁昭明集 林钟六月》:“敬想足下,藏形月府,遁迹冰床,披庄子之七篇,逍遥物外;玩老聃之两卷,恍惚怀中。” |
绳之以法 | 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不二法门 | 不二:唯一的;法门:修行的门径。修行者唯一的入道途径。 | 《维摩诘经 入不二法门品》:“如我意者,于一切法无言无说,无示无识,离诸问答,是为入不二法门。” |
严刑峻法 | 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正身明法 | 端正自身,严明法纪。 |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 |
无法无天 | 法:法纪;天:天理。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;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;不受管束。 |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:“珍大奶奶是个老实头,个个人都叫他养得无法无天的。” |
如法炮制 | 本指依照一定的方法制作中药。现指比喻照着现成的样子做。 | 宋 释晓莹《罗湖野录》第四卷:“若克依此书,明药之体性,又须解如法炮制。” |
坏法乱纪 | 破坏法制和纪律。 | 西汉 戴圣《礼记 礼运》:“故天子适诸侯,必舍其祖庙,而不以礼籍入,是谓天子坏法乱纪。” |
以身试法 | 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 |
生公说法 | 生公:晋末高僧竺道生,世称生公。竺道生解说佛法,能使顽石点头。比喻精通者亲自来讲解,必能透彻说理而使人感化。 | 《莲社高贤传》:“竺道生入虎丘山,聚石为徒,讲《涅槃经》,群石皆点头。” |
法不阿贵 | 法:法律。阿:偏袒;讨好。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。意思是秉公执法;不畏权贵。 | 韩非《韩非子 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强不挠曲。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 |
伏法受诛 | 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 | 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 |
知法犯法 | 知道法律;却违反法律。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好僧官老爷!知法犯法!” |
违法乱纪 | 违犯法令,破坏纲纪。 | 任斌武《无声的浩歌》:“毫无疑问,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欺上瞒下,弄虚作假的违法乱纪事件。” |
法外施仁 |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 | 明 李清《三垣笔记 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 |
动静有法 | 动:行动;静:静处;法:法则。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规则。指行动合乎规范。 | 《金史·后妃传赞》:“清闲贞静,守节整齐,行已有耻,动静有法,是谓妇德。” |
法外施恩 | 施:施行,给予。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。指宽大处理,免施刑罚。 | 清·梁章钜《归田琐记·鳌拜》:“仍照皇祖所降谕旨,给予一等男爵,世袭罔替,已足以示国家法外施恩,旧勋之意矣。” |
法轮常转 | 法轮:佛家语,轮有二义,一为运转,一为摧碾,佛运转心中清净妙法以度人,且摧毁世俗一切邪惑之见。指佛法无边,普济众生。 | 《维摩诘所说经·佛国品》:“三转法轮于大千,其轮本来常清净。” |
法不责众 | 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 | 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 |
激将法 | 用反话去激人,促使人决心去做的策略。 | 毛泽东《论持久战》:“一切敌人的‘挑战书’,旁人的‘激将法’,都应束之高阁,置之不理,丝毫也不为其所动。” |
现身说法 | 本佛教用语;指佛能依附一切有生命的东西;显现出种种身形来讲解佛法。后比喻以亲身经历和体验为例来说明某种道理。 |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 释迦牟尼佛》:“亦于十方界中现身说法。” |
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 | 比喻为人做事像变戏法一样,各有各的巧妙之处。 | 鲁迅《现代史》:“俗话说,‘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。’其实是许多年间,总是这一套,也总有人看。” |
败法乱纪 | 败:毁坏,摧残;乱纪:破坏法纪。败坏法令,扰乱纪律。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袁绍传》:“便放志专行,威劫省禁,卑侮王僚,败法乱纪,坐召三台,专制朝政。” |
讲经说法 | 讲传宗教经典,宣扬宗教教义。亦指引经据典地谈说议论。 | 《西游记·南游记》第一回:“到今日来,灵山兴旺,今十大弟子,讲经说法。” |
春秋笔法 | 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 | 宋 俞文豹《吹剑录》:“盖纯用《春秋》笔法也。” |
徇情枉法 | 指曲从私情;歪曲和破坏法律;胡乱断案。徇:曲从;枉:使歪曲。 | 元 王謦《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》:“使官吏一心奉公,而不敢为徇情枉法之私。” |
生公说法,顽石点头 | 传说晋朝和尚道生法师对着石头讲经,石头都点头了。比喻精通者亲自来讲解,必能透彻说理而使人感化。 | 晋·无名氏《莲社高贤传·道生法师》:“竺道生入虎丘山,聚石为徒,讲《涅槃经》……群石皆为点头。” |
奉公守法 | 奉:奉行;遵守;公:公务。奉行公事;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;不违法徇私。形容行为端庄、规矩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以君之贵,奉公如法则上下平。” |
想方设法 | 尽量想办法。 | 叶圣陶《得失》:“教的一篇若是白话,看来看去差不多没有几句需要讲明的;然而也得想方设法,把五十分钟敷衍过去。” |
祖宗法度 |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 | 《宣各遗事》后集:“臣等谨按:蔡京罪恶最大……变乱祖宗法度,窃弄朝迁爵赏。” |
取法乎上,仅得乎中 | 取上等的为准则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 | 语出唐太宗《帝范》卷四:“取法于上,仅得为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 |
执法犯法 | 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。 | |
舍身求法 | 舍身:舍弃身体;求法:寻求佛法。原指佛教徒不惜牺牲自己,远道求经。后比喻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牺牲自己。 | 鲁迅《且介亭杂文·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》:“我们从古以来,就有埋头苦干的人,有拼命硬干的人,有为民请命的人,有舍身求法的人。” |
法脉准绳 | 犹言法则标准。 | 清·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·授曲》:“尝怪天地之间,有一种文字,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。” |
弄法舞文 | 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 | 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 |
依法砲制 | 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 | |
以法为教 | 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 | 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 |
法不徇情 | 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 |
为法自弊 | 作定自弊。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抱法处势 | 比喻把法和势结合起来,用势来保证法的推行。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难势》: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” |
法不传六耳 | 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 | 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 |
法不容情 | 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。 | 熊召政《张居正》第四卷第十回:“金学曾实不忍伤害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,但法不容情。” |
正法直度 | 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 |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》:“正法直度,罪杀不赦。杀僇必信,民畏而惧。” |
不法之徒 | 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,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。 | 清·无名氏《刘公案》第11回:“而今我国大清,焉有这样不法之徒?” |
祖宗成法 |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 | 宋朱熹《论差役利害状》:“此皆祖宗成法,至今为不刊之典,然而州县奉行,往往违戾。” |
没法奈何 | 指没有办法,无计可施。 | 朱自清《那里走 我们的路》:“所以那些没法奈何的人,我想都将向这三条路里躲了进去。” |
官法如炉 | 指国家如炉火无情。 | 元·关汉卿《蝴蝶梦》第二折:“这个便是铁呵,怎当那官法如炉。” |
法海无边 | 佛教中比喻佛法广大如大海,无边无际。 | |
皈依佛法 | 皈依:信仰佛教者的入教仪式,因对佛、法、僧三宝表示归顺依附,亦称“三皈依”;佛法:佛教教义。指信佛,比喻对人很顺从。 | 李脃人《暴风雨前》:“啥都不怕,歪得像一只老虎,如今武松进门,就皈依佛法了。” |
井井有法 | 有条理、有法度。 | 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 |
居官守法 |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。 |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常人安于故俗,学者溺于所闻,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,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。” |
不及之法 | 指不适用的法规。 | 《庄子·拼拇》:“使天下簧鼓,以奉不及之法,非乎?” |
约法三章 | 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 | 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 |
执法不公 | 拒绝公正,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。 | |
执法不阿 | 阿:迎合。执行法律公正无私,不屈从权势。 | |
如法泡制 | 见“如法炮制”。 | 鲁迅《而已集·再谈香港》:“两个茶房将第二箱抬到舱面上,他如法泡制,一箱书又变成了一箱半,还撕碎了几个厚纸包。” |
徇私枉法 | 迁就私情而违反法纪。 | 王朔《人莫予毒》:“再说我们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难道我会徇私枉法?” |
取法乎上 | 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 | 老舍《我怎样写火葬》:“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只是为给人娱乐,那么像《战争与和平》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。我们似应当‘取法乎上’吧?” |
法力无边 | 法力:佛教中指佛法的力量;后泛指神奇超人的力量。佛法的力量没有边际。比喻力量极大而不可估量。 | 明·无名氏《八仙过海》第三折:“小圣我法力无边,通天达地,指山山崩,指水水跑。” |